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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总工会发出首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黄石港区总工会   返回上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石市总工会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通知精神,促进“一函两书”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助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黄石港区工会联合法院就落实“一函两书”制度深化合作,并制发首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黄石港区总工会发现,辖区内某医院未认真执行《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工会未参与并履行监督职责,未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区总工会就个别用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发放工资及加班费用等问题,发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是黄石港区总工会落实“一函两书”制度、构建“工会+N”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区总工会将继续聚焦“一函两书”劳动法律监督提质扩面,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推进临空高端商务区建设,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工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