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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金汇大厦四楼整层招租项目竞争性谈判 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事业发展中心   返回上页

 

市总工会事业发展中心拟对金汇大厦四楼(黄石市黄石大道191号金汇大厦)实行整层招租,欢迎有经济实力、社会信誉好的单位和个人(下称申请人)参与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汇大厦四楼招租项目

2.项目地点:黄石大道191号金汇大厦(摩尔城对面,市工人文化宫内)。

3.项目概况:整层出租,建筑面积1000㎡。

   4.租赁期限及使用范围:租赁期限为1年,期满后经协商可以原价续租,续租期不超过两年

5.最低限价:20.5元人民币/平方米/月。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季一付。先付后用。

二、招租方式

1.本次招租采取竞争性谈判招租方式,竞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申请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2.凡是报名参加竞价活动的申请人,须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竞价活动。

3.各申请人现场公开书面报价,以竞租底价为最低报价,报价必须不低于竞租底价,最高报价者为成交申请人。

4.原承租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参加公开招租,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报名或报名后未参加现场公开招租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5.若只有一个申请人,可采用直接协议方式出租。

三、对申请人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提供的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与单位申请人名称一致的有效印章、个人申请人签名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谈判保证金

所有申请人均须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招租未成的,申请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凭招租保证金交纳凭证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报名后未参加现场公开招租或招租成功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有关事项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下午5点前(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石市总工会事业发展中心606办公室(黄石大道191号金汇大厦6楼)。

3.个人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申请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对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密封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申请人简介;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由持证人签名捺印。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碧,6203222

6.申请人如需查看房屋现状,须在报名前自行到租赁所在地查看。

7.现场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日下午2:30,黄石市总工会事业发展中心六楼会议室。

                 

                     黄石市总工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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