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等)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2022年度项目支出表(表9)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和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拟订,做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研究本市职工在劳动中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4)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自身建设;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监督保证机制工作。
(5)协助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系统工会领导干部;领导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乡镇以上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本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6)推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根据女职工特点和意愿开展维权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关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7)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能协作等活动;开辟网上工作平台和途径,开展新媒体宣传;负责职工志愿者队伍组织管理。
(8)受市委、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国、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全国、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推荐工作;承担市劳动模范评选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上述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发展事业指导、协调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等)
市总工会机关内设9个部门、2个驻会产业工会。
(1)办公室
负责市总工会工作部署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文秘、档案、保密、统计、年鉴、综治、计生等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文稿;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部(机关党委)
负责研究制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管理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常委会有关人事事项的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承担市总工会党组日常事务工作。
(3)基层工作部
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4)权益保障部(维权办)
负责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拟订;参与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的研究拟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组织和实施职工普惠服务项目;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研究提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工会开展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
(5)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
负责组织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劳动安全卫生、群众生产、劳动竞赛等;负责劳模、“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推荐、表彰、管理;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的培训和教育。
(6)宣教调研室(网络工作部)
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市总工会重要课题研究,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等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负责开展工会网上工作,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工会系统“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
(7)女职工部
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工作;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承担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财务资产管理部
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编制市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审批市总工会直管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负责本级工会的会计事务和财务管理;对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监管,指导和监督全市工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审核及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各级工会加强工会资产管理,协调援藏援疆工作。
(9)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市总工会本级经费收、管、用情况,工会资产管理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和产业工会工会经费、工会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指导全市的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参与工会经济活动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驻会产业工会
黄石市教育工会委员会: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的宏观指导。
黄石市非公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对全市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宏观指导。
黄石市总工会是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民团体,黄石市总工会本级为市级财政预算一级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单位人员编制数40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干部职工128人,其中:在职人员37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66人,临聘人员21人。
市总工会人员经费按资金来源分为财政预算拨款和工会经费收入。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拨款的离退休人员70人,其余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在工会经费开支。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说明:2022年市总工会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说明:2022年市总工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九、2022年度项目支出表(表9)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工会法》相关规定,黄石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反映的是黄石市总工会本级财政资金收支预算。市总工会财政拨款预算资金主要是财政供养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医疗费补助、文化宫去商业化补助、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经费补助、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体检经费、厂务公开及维权经费补助等。
按照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市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合计335.2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减少43.72%。
202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合计335.24万元,同比减少43.72%。其中:
1、财政预算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99.24万元,占总支出的29.60%,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88.56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0.68万元。离退休财政供养人数合计70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66人。用于财政供养的市总工会离退休人员经费、医疗费补助等。
2、财政预算项目支出236万元,占总支出的70.40%。其中:帮扶中心经费补助29万元、厂务公开及维权经费补助7万元、文化宫去商业化补助160万元、市级劳模困难补助及体检4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预算收入335.24万元,同比减少43.72%,主要是减少了离退休人员五项奖(按照财政预算编制口径暂不编制五项奖)。
2022年财政预算支出335.24万元,同比减少43.72%,主要是减少了离退休人员五项奖(按照财政预算编制口径暂不编制五项奖)。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市总工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所以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没有支出金额,同比无增减变化。2022年部门预算资金反映的是黄石市总工会本级财政资金收支预算,本级财政资金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无计划。2022年本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文化宫去商业化补助项目预算16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作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文化宫广场接待市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以及全民健身活动;广场周边设置、更换创文宣传牌,广场LED大屏幕每年播放公益宣传片,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口号;聘请专业的电梯维保、监控系统、喷泉等方面的管理和维护人员;聘请专业劳务外包的保安保洁人员保证广场环境卫生、活动秩序;维护维修广场公厕、地砖、排水等基础设施保障在文化宫参加活动的人员安全;专门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日常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保证活动环境的洁绿亮美;各个重大节假日期间制作广场扎景、摆花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配套服务(路灯、公厕等)提供免费广场照明、公厕用水用电。
主要指标:1、聘请保安保洁人数25人;2、公益性服务年接待人数150万人;3、接待免费广场公益性活动20场。4、及时完成维修维护工作。5、职工群众满意度90%。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表
(2022年)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 10.68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68万元,增长100 %,增加原因主要是按财政预算编制口径编列了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68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费用、离退休人员慰问等。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在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办公费等)。2022年部门预算资金反映的是黄石市总工会本级财政资金收支预算,市财政给予市总工会的预算资金主要是财政供养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重点项目经费,市财政未预算市总工会在职人员公用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七、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预算公开文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黄财预发〔2020〕18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具体是指财政供养的市总工会离退休人员经费、医疗费等。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项目依据说明:
1、帮扶中心经费补助项目依据:根据2011年1月10日《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2010年度联席会议纪要》中:“市政府同意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配套资金的拨付从2011年起纳入市财政统一预算,2011年配套解决20万元,并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政府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困难职工解决后顾之忧。通过帮扶中心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补充,也是工会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具体举措。
2、厂务公开、维权经费项目依据: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2〕4号),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人员、经费保障充足的工作机构。全市已建会公有制企业实现了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覆盖。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等职工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不断涌现,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氛围越来越浓。通过总结推广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省产生了较大影响,今年将在上年的基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化与创新。
3、文化宫去商业化补助项目依据:市编委《关于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类别的通知》(黄编文〔2015〕139号),将文化宫划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文化宫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的部署安排,利用文化宫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向广大市民提供休闲场所。同时,依靠经营创收来承担文体公益活动、广场维护等运营费用。因市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文化宫商业经营活动已被取缔,去商业化后,文化宫运营收支存在较大经费缺口。市财政局关于市总工会《关于召开2016年度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系会议的请示》的意见回复中明确从2017年起,市级财政对文化宫去商业化补助200万元,市财政2022年给予市文化宫去商业化补助160万元。
4、市级劳模困难补助及体检项目依据:根据2007年1月7日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市级生活困难劳模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执行,市属单位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贴金由市财政负担。根据关于调整执行市级生活困难劳模补贴政策的请示(黄工文〔2014〕11号)文件,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自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资金40万元,统筹解决市属和各城区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贴金。2020年,增加市级劳模体检项目,其支出从40万元中列支。
黄石市总工会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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