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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黄石市工会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titleEn   返回上页

 
    

黄工发〔201521

 

 

关于印发《黄石市工会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中央、省驻黄及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市直各产业(局、公司)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督办通知》及《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分解》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已制定《黄石市工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黄石市工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黄石市总工会

                                 2015821



黄石市工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按照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整体文明程度,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贡献,市总工会结合全市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创文明城市,做文明职工”为主题,以实践“文明出行、文明用语、文明办事”为重点,以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为宗旨,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投身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加快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活动主题

创文明城市,做文明职工

三、总体目标

按照《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分解》的八项要求,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实现“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的目标,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为黄石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奋斗。

四、领导机构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综合整治”的原则,成立市总工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会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 李香华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罗应中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朱江鹤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杨启军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柯忠启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邱慧敏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市教育工会主席

             刘春燕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

             何玉澜   市总工会调研员

    成 员: 金炳扬   市总工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鲁伟明   市职工技术协会副会长

范雁冰   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市工人文化宫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芳春   市私营企业工会主席

             李传祥   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部长

周小安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部长

                  市总工会组织民管部部长

             张文高   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柯友柱   市总工会调研室主任

             涂新玲   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皮明杰   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中央、省驻黄及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市直各产业(局、公司)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创建办公室设在宣教部,主任由杨启军副主席兼任。

五、总体部署

(一)准备阶段(20154月至8月)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深入进行动员,大力宣传文明理念,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力量,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热潮。

(二)创建阶段(20158月至201612月)

所有参与创建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情况,把任务和责任具体细化到每一个人,把工作的时间分解到每一天,上下一心,协调配合,克服困难,全力以赴,保证在创建阶段把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好。

(三)迎检阶段(201612月至20173月)

认真自查自纠各项创建工作,加紧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充分准备,积极应对,以饱满的热情和主人翁的姿态,随时迎接中央、省、市文明委的检查、考核、验收,巩固成果,加强管理,促进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活动内容

1、切实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各级工会要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项”重点工作目标,教育职工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服务环境人性化、服务工作规范化、服务项目特色化”为标准,规范窗口行业行为,增强职工的文明意识、公德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创造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和优化管理,促进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更上一层楼。从2015年起,黄石市总工会将每年举办一届黄石市市民最满意的“十佳优质服务窗口”、“十佳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联合有关新媒体,举办黄石市2015年度“微信职业秀”公益大赛活动。

2、大力开展“职工大讲堂”活动,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在广大职工中普及“四德”教育,积极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四德”教育实践。各级工会要把正在开展的“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工人先锋号”、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评选“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等活动,作为“四德”教育的主要途径,激励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学赶先进,争创一流。

3、号召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活动。要根据各单位实际,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组织学雷锋自愿服务,组织职工义务维持交通秩序、维护小区安全和环境卫生等社会公益性实践活动。在“创建”活动中,要充分运用和发挥工会组织的自身优势,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要通过各种活动、会议、网站、宣传栏、内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高投入“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在全市职工中营造“人人讲公德、个个讲文明”的良好氛围。

4、广泛开展以“我与文明同行、我为黄石加油”为主题的各种演讲比赛、读书沙龙、征文评比等文化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修养,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职工文化艺术节、职工摄影书法美术、职工歌舞比赛等载体,积极创编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的诗歌、散文、歌曲、舞蹈等文学艺术作品,全面展现我市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5、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组织职工开展步行、长跑、健身操等群众性健身活动,积极促进职工群众身体素质提升。

七、部门任务

按照《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分解》的八项要求,各责任部门按时间进度抓好任务内容的分解落实。

宣教部负责落实“结合本地实际给予道德模范崇高社会礼遇,形成长效机制。”、“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人数超过60%。”、“企业职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志愿服务精神知晓率达到100%。”(第456项)。做好与市文明办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市总工会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检查验收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生活部负责落实“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和预警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工维权工作,力争无重大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开展关爱困难职工上门走访慰问活动。”(第128项)。检查验收以材料以审核方式进行。

经济部负责落实“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形成长效机制。”(第34项)。检查验收以材料以审核方式进行。

组织民管部负责落实“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第7项)检查验收以材料审核方式进行。

市工人文化宫:配合市文明委,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做好创建宣传工作。保存活动图片、音响资料备查。

教育工会、机关党委、办公室、调研室、经审办、事业部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八、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责任,按照本方案分解任务,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工作任务,规范创建工作档案资料。

2、进行检查督办。市总工会将组织力量对各级工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情况和工作台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创建工作信息及时报送至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电话:3800790,联系人:皮明杰,邮箱地址:1030103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