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工办〔2015〕39号
关于印发《黄石市2015年度职工书屋
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中央、省驻黄及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现将《黄石市2015年度职工书屋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黄石市2015年度职工书屋建设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包括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建设职工书屋20家左右。
二、方法步骤
职工书屋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于2015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20日前完成
制定年度职工书屋建设实施办法,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协调指导全市职工书屋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建设阶段——8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根据书屋建设任务,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分解、布置建设任务,于8月底前上报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职工书屋拟建单位名单,填报申报表(附件)。
拟申报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职工书屋建设标准,于9月底前完成书屋建设并向职工开放。
第三阶段:申报整改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
10月20日前,各级工会完成对本地区、本系统所建职工书屋的实地检查、初验;对不符合要求的职工书屋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对职工书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收集整理,汇总报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第四阶段:审核验收阶段——10月底前完成
按照《黄石市职工书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的有关考核办法,市总工会组织对各单位职工书屋分批进行审核验收,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审核验收工作。
达标职工书屋经市总工会验收后,颁发黄石市职工书屋牌匾,发放援建物资。
三、工作要求
开展职工书屋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帮助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职工群众精神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在提高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同时做好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等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工作。
各书屋建设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职工对职工书屋的知晓率不低于90%;热情服务职工,职工书屋满意率不低于80%。要积极探索职工书屋建设有效途径,注意挖掘和广泛宣传职工书屋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不断扩大职工书屋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彰显职工书屋的社会效果。
市总工会将对在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除责令退回援建物资外,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联系方式:黄石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曲红。联系电话:3800790。
附件:黄石市“职工书屋”建设单位申请表
附件
黄石市“职工书屋”建设单位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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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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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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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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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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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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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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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市 区 街道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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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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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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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书屋级别 |
市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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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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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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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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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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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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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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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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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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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投入总额 |
(万) |
自 筹 |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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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藏书量 |
(册) |
报刊数量 |
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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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像制品 |
(张) |
计划书架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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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电脑 |
(台) |
桌 椅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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