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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0年第九次(扩大)学习暨《民法典》普法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省总工会   返回上页

 

9月8日,省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0年第九次(扩大)学习暨《民法典》普法宣讲会,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诚邀省委《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武汉大学法学教授陈本寒作题为《我国民法典的时代性》的专题辅导报告。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董永祥主持会议并讲话。

陈本寒从制定《民法典》的意义、《民法典》反映时代特征的意义、我国《民法典》时代特征的主要体现和《民法典》时代性的应对等四个方面,结合劳动关系领域、生产生活方面的具体案例作了系统全面、深入浅出的阐释,论述精辟、说理透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指导性。

董永祥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充分展现了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民法典》不仅与广大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联系紧密,也与工会工作息息相关。各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民法典》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的基本定位,深刻认识《民法典》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落实《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董永祥强调,各级工会要当好《民法典》的宣讲员,发挥工会组织覆盖广泛、联系职工密切的优势,用好工会宣传教育渠道和阵地,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阐释,引导广大职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要当好《民法典》的践行者,把《民法典》作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培养工会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和工作习惯,切实把《民法典》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武器,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当好学用《民法典》的引领者,工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把学用《民法典》与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清廉实干担当,以优良的纪律作风为保证,为决胜全面小康,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总党组成员,省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宣讲会。